晨报讯(记者 宋雪)一辆价值100万元的公交车,以前需要缴纳车购税10万元,即日起,这10%的车购税将予以免除。
昨日记者从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了解到,根据有关文件,我省对于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车辆,免征车辆购置税。
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马学军介绍,公交企业在城市中按照核定的线路、站点、票价和时刻表营运的,供公众乘坐的经营性客运车辆和无轨电车,按规定免征车购税。全省共有93户公交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资格。这其中不包括城际间营运(包括地级市、县级市和乡镇间)的车辆,比如沈阳到抚顺之间的雷锋号就不在免税范围内。在2012年1月1日之后购买公交车辆且已缴纳车购税的,可以持相关手续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。城市公交企业办理免税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。
马学军介绍,车购税的税率是10%,对于一辆20万元的公交车来说,缴纳车购税就要2万元左右,负担比较重。出台免税政策可以减轻企业负担,能更好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。
对于具体办理过程,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局长李振声介绍,公交企业在办理纳税申报时,应填报《车辆购置税免(减)税申请表》,并提供《车辆购置税纳税申请表》、车主身份证明、车辆价格证明、车辆合格证明、《城市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证明》、《城市公交企业认定证明》以及公共汽电车辆购置计划、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,原件、复印件都要备齐。
为了迎接全运会,交通部门今明两年将大量购置公交车,其中部分车辆单车价格上百万元,免税将给企业减轻很大负担。按照沈阳有关规划,今年要新增公交车辆1000台、更新500台。如果平均每辆公交车按照50万元来计算,车购税款将达到7500万元,那么免征的税款又能够购买150辆公交车。